?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精威檢測(湖南)有限公司受業主委托對株洲市鳳溪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配套一號一地塊、株洲市鳳溪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配套一號二地塊等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經過現場踏勘、周邊走訪,并收集相關資料,目前已編制完成所有承接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現將報告進行公示。精威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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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鳳溪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配套一號二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株洲市鳳溪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一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